夜市摊贩不得卖生食水产品、凉拌菜、色拉等

2020-07-22 12:42

  记者从市商务委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商超卖场)、夜市等人员密集夜间经济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本市印发《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夜市等人员密集夜间经济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中指出,申城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场所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而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此外,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并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夜市等人员密集夜间经济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则要求,夜市活动主办方应切实承担起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夜市出入口和应急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夜市活动主办方要加强经营场所清洁、通风、消毒,督促市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公共区域、卫生区域、公共设施、工具设备等增加消毒频次,对摊位设施设备等经常接触部位严格定时消毒,在闭市后要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此外,夜市活动主办方应落实对从业人员每天上岗前的体温测量、“健康码”核查等措施,并加强“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及时就医”等健康提示;还应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最大客流量,采取远端疏导、单向通行、短时限流等措施。要安排专人做好人流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引导场所内人员保持适当社交距离。

  与此同时,采取食品摊贩形式的夜市,主办方应当划定临时区域(点)和明确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食品摊贩应当悬挂临时经营公示卡,并按照公示卡所载明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公示有效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饮具。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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