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20-05-15 16:58

  6.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师范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师范大学于2020年5月7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师范大学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2科,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高校工作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科目二)。笔试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科目一×50%+科目二×50%)。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210分钟(科目一90分钟,科目二120分钟)。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的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高校工作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科目二)的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暂定于2020年5月16日进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0年5月25日16:00前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5月2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0年5月27日16:00后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5月12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联系电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师范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师范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0年5月27日由我校在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⑥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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