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走出“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

2020-05-17 07:44

  年前得了老年痴呆症,出门后不晓得回家,于是老伴总跟随在后,一不小心生怕丢失。去年,老头病情加重,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拉脏的衣服一洗就是一大盆,只好垫着尿布湿整天睡在床上。她每天要帮老头擦洗身子,更换尿布湿,老妇人说,自己年高体弱,手脚又患有风湿病,实在做不得,想请人护理,又拿不出好多钱,钱少了也请不到。子女都有工作,帮不到好多忙,不可能在身边照顾父亲,只是抽空常来看看。老头好可怜,自己又活得又苦又累。听她一席之言,真令人十分同情。人都有老年之时,都逃不脱生老病死,养老问题,不但是老年人的一块心病,也是儿女们的一块心病。过去子女多还好一点,有困难可以共同分担,现在(未放开单独可生二孩政策前),一对夫妻要赡养男女双方的四个老人,当父母八九十岁时,子女也已经老了,第三代孙辈夫妻甚至有可能要负担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内的八个老人了,这样的压力晚辈怎能承受得起?说实话,现在绝大多数老人,子女因工作或外出谋生,都不在父母身边,空巢老人晚年生活不但孤独,而且处境凄凉。

  我国,无论是民间还是官方,历来都是实行家庭养老,只有无子女孤寡老人,才可进入政府所办的养老机构由政府来供养。其实,居家养老在现实生活中,不但让老人无法享受到晚年幸福,而且使子女背负着十分沉重负担,这种负担不仅是经济上和体力上的,还有精神上的,象居住在文明北路的那对高龄老人的生活状态,就是一个明显的事例。

  据说西方国家,象美国、英国那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退休后的老人均由国家赡养,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在他们国家看来,老人在年轻时是在为国家服务、为国家纳税,当老人到了法令年龄退休后,理所当然应由国家来养老。可中国却不这么看,认为子女才是赡养父母的为一义务,对于

  “有子女的由家庭养老、无子女的由机构养老”政府的这种做法,其实很不公平。中国式传统养老,已经让千万个家庭危机四起,严重影响着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和年轻人的事业发展,是个不可勿视的社会问题。虽然再好的养老机构也代替不了家庭,再专业的护理也代替不了亲情,但仅靠居家养老绝对解决不了所有老人们生活的实际问题。

  前几天在报上看到,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关注到“中国式养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就中国养老服务问题引起了会内外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议,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十三五规划。这对于所有老年人和其子女来说是件大好事,希望能成功找到破解中国式养老的难题。同时也希望政府积极加强对老年事业的经费投入,象关心少年儿童成长一样来关怀老人们的老年人的生活,象办学校一样来办老年机构,加强政府养老机构建设,扩大政府养老覆盖范围,政府的养老机构应在人员编制上、制度建设上、责任管理上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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