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最富检察官”:坐拥房产40多套,资产上亿

2020-09-13 10:37

 曾被舆论称为“中国最富法官”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已经落马。在原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有一位名叫王涛的检察官,被当地人称为“最富检察官”。

日前,济南市莱芜区市民李健、王道玲等人实名反映:原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国家公职人员王涛,利用普通群众对检察院的崇敬心理和对法律认知的短板,设置“套路贷”,而后利用自身职务的影响左右司法公正审判,使其“空手套白狼”的招数屡试不爽,并实施敲诈勒索、强取豪夺等手段,从中聚敛起上亿元的巨额资产。

据反映,仅在当地,王涛就拥有房产至少40套,其中一套是面积3200多平米的4间6层的沿街门面房,价值3000余万元。

非法放贷 虚假诉讼

莱芜盛源基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李健提供的控告材料显示,2008年7月份,王涛在李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伪造的购房合同,冒用李健的身份信息,在建设银行贷款180万元。

李健介绍说,王涛串通建设银行信贷人员于泳,伪造虚假的购房合同、虚构贷款购房的用途,套取建设银行信贷资金180万元后挪作他用,其行为已经涉嫌骗取贷款犯罪。

2009年6月24日,李健购买王涛之子王举明所有的一处沿街商铺时,因王涛已经使用了李健的身份信息,故李健未能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才给王涛出具350万元的欠条一份。

2010年12月6日,李健及妻子吕雪飞和段崇滨及其妻子徐希玲向王涛借款1000万元,王涛以王举明的名义实际出借资金950万元,后李健等人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陆续支付给王涛、王举明资金1930万元。

在此期间的2011年8月5日,王涛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多次以最后算账时多退少补的理由,欺骗李健等人为其出具虚假的1000万元的借据,并注明“前合同延长六个月”。王涛又哄骗李健为其连续出具10份虚假借据。

李健说,他事实上与王涛只存在两笔款项的债权债务,一是购房欠款350万元,二是借款950万元,合计仅有1300万元,他先后累计偿还给王涛1930余万元。这些款项对清偿1300万元的本息绰绰有余。

而王涛在明知李健等人的债务已足额清偿的情况下,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在动用恶势力威胁不成的情况下,将李健出具的购房款欠条又通过虚假的债权转让的形式,以其亲属袁冶、张芝玲的名义提起两起虚假诉讼,并将李健的房产抵债,企图骗取李健财产1400万元。

原莱芜市暨莱城区两级法院均以李健支付给王举明的款项不能证实是购房欠款,且李健与王举明之间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为由,判决李健向张芝玲、袁冶支付购房欠款350万元及利息。

原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2015)莱城商初字第247号、(2016)鲁1202民初784号两次判决均载明,王涛之子王举明对2011年8月5日李健出具的1000万元借条,是2010年12月6日借款的延期表示认可,说明2096万元的债权债务是虚构不存在的。

李健疑惑不解地说:“王涛以其儿子王举明的名义在社会上放高利贷,通过‘套路贷’的手段虚增债务。王涛既懂法,也知道诉讼套路,对钻法律的‘空子’更是玩得游刃有余。他还通过虚假诉讼的手段,要侵吞我价值700万元的沿街楼和住宅房产。在我各种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王涛竟然堂而皇之地赢了官司。我到哪里说理去?难道这就是司法公正吗?”

非法参股 强取豪夺

李健说:“王涛依仗权势,利用其职务的影响力强取豪夺,在一家名为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缔公司)的企业敛财数千万元。”

从金缔公司得到的信息显示,2006年6月27日,该公司在开发建设某处房地产项目时,当时在原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工作的王涛听说后找上门来,强行要求投资入股,以其24岁的儿子王举明的名义与金缔公司签订合伙投资协议。随后,王涛先后两次投入资金共计770万元。从此始,金缔公司俨然成为王涛的自留地。

据称,王涛的儿子王举明与社会人员打架,强行让金缔公司拿出80万元现金摆平。公司负责人对他的贪欲稍有不满,他就会利用自己的身份对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死缠烂打,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几年来,王涛先后向金缔公司索要各种购物卡、就餐卡以及手表等实物价值近20万元。

涉黑涉恶 敲诈勒索

现年55岁的莱芜市民王道玲,租用金缔公司的沿街楼办起礼品店,租金已交至2016年年底。

王道玲提供的材料说,2015年11月2日傍晚时分,王涛指使其子王举明,以索要租金为借口,带领4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手持铁棍、木棍等器械,以破墙的方式强行进入王道玲租用的店内,造成店内货架、货物以及店内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

王道玲为王举明转款凭证及王举明出具的收款条

王道玲说,王举明阻止其将店内货物运出,张口就索要20万元。2015年11月3日,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协调”,王道玲支付现金11万元,王举明才允许王道玲将货物运走,王举明出具租金收条。

据反映,王涛作为人民检察院的国家公职人员,在非上市企业参股,非法参与企业经营,就是为不明身份人员洗钱,累计总资金达1亿元。王涛除坐拥40多套房产之外,还拥有奔驰轿车(车牌号:鲁SH8888)、奥迪A7(车牌号:鲁S34000)、本田CRV(车牌号:鲁S74678)三辆豪车。

王涛之子王举明无正当职业,他妻子在莱芜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王涛的巨额资产从何而来?纵观以上事实,答案一目了然。

据了解,王涛早年在原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工作,系副科级干部,后调入原莱城区纪检委,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就调入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工作。

发稿前,记者向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打电话求证王涛身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答复说,王涛确实是本单位人员,调进来后基本不到单位上班,是一般干部,2020年已经到退休年龄。至于王涛是否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目前,李健、王道玲等人已经将实名举报材料发送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媒体也将对此事持续关注。(中经资讯)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