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baby肖像获赔100万,明星的肖像被乱用这不是第一次,除了baby还有他们……
大家在愤怒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同时也气愤自己的偶像怎么能毫无社会责任心代言了这样的产品。
昨天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发布一则案件快报,杭州某餐饮公司被判赔100万,原因是擅用angelababy肖像误导消费者。
根据案件快报所描述,该公司因为擅用演员杨颖肖像、签名图样推广宣传公司经营的饮品,并且宣称与杨颖签约助推品牌升级,因此侵犯了杨颖肖像权、姓名权。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了解,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在其微信号公众号及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多篇包含杨颖形象的文章,并在推送文章、宣传海报中多次宣称成功携手angelababy.
所以杨颖诉诸法院要求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维权成本2万元。
最后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赔偿她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要求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中连续十日向angelababy道歉。
这件事被大众知晓后,有部分网友表示非常支持,因为明星被侵权事件一直层出不穷,但是因为最后法院宣判的都比较轻,所以他们才一点不知收敛。这次angelababy的100万元赔偿款就是警告。
但也有网友表示,惩罚地会不会过于严重,明星维权案例一直都有,也有同angelababy申诉赔偿差不多100万价格的明星,但是最后法院判决下来的赔偿额几乎只是零头。
比如早前陈乔恩被某职业技能培训公司侵犯肖像权,当时陈乔恩的邀请是赔偿10万元和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最后,法院的判决是对方赔偿陈乔恩合理费用3万元。
关晓彤也曾维权过,而且还一次性告了5家公司,全部都是关于肖像权,但是5家公司加起来的赔偿费用才15万元。
范冰冰曾在12年的时候起诉某整形美容公司未经授权在门诊部悬挂其头像侵犯了其肖像权,索赔100万元并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也就是她代言类似的广告,依靠姓名跟肖像在一年半以上的时间里应该获得的薪酬。
比如angelababy此次被代言饮料,虽然被侵权,但是反过头来想,这家饮料店帮她打免费广告,事后还获得赔偿金100万及十日公开道歉。
古天乐的肖像被内地一家医院盗用,将他在电影《枪王之王》中的剧照被改成了广告图画,内容是“60元男人割包皮”……
林志玲照片被某妇科诊疗中心盗用,广告内容是“2分钟无痛流产手术,特价400元人民币”。
据小S的经纪公司表示,一些减肥商品经常打着小S的名号招摇撞骗,保养美容商品则喜欢用大S肖像,平均每半年就要处理一次这样的侵权事件。
告吧,劳心又劳力,最后赔个几万块,跟自己损失的名誉相比根本不够看的,重要的是轻微的惩罚根本不够让这些侵权者有所收敛。
但是此次有angelababy先例在前,相信肆意盗用明星形象的虚假广告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