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2019-12-06 23:04

  广州市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负责本区养老服务行业、业务咨询及受理,本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投诉处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9年12月1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人员与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从化区民政局机关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与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从化区民政局机关其他干部及在职编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四楼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城南路87号),咨询电线月13日(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1)提交已填妥的《广州市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个人简历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应聘考试资格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若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则均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再比较政审考察意见后由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参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定报告。

  根据择优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从化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广州市从化区民政局办公室反映,投诉电线。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广州市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合同工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从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合同工现行标准执行。同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报到上岗,否则将按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另行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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